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7779.“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占据首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从“长子”和“宝座”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长子”(或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节);“法老”是指总体上败坏教会真理的记忆知识(6015, 6651, 6679, 6683, 6692节),因此,“法老的长子”是指由这类真理构成的信,也就是由信之被歪曲的真理构成的信;“宝座”是指真理的统治,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的统治(参看5313节)。“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示占据首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说“直到磨坊后的婢女的长子”,以此表示占据末位的信之被歪曲的真理;此外,王的儿子表示首先到来之物,因为王是头。
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真理是被视为基本真理的真理,如这样:信拯救人,无论他过着怎样的生活;它在人生命的最后时刻也能拯救他;这时,他就从罪中洁净了;因此,这些罪在一瞬间就被抹除了,就像手上的污垢被水洗干净一样。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坚持认为无仁之信也存在,就人的救恩而言,他过着哪种生活无关紧要;还认为一个成为魔鬼的人能在一瞬间变成神的一位天使。这类观点和其它类似观点就是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真理;直接从它们衍生出来的观点是占据第二位的;远远地从它们衍生出来的观点是占据末位的。因为每个真理都有大量且处于一个长长系列的衍生物,其中有些衍生物直接进入,有些间接进入;仅仅触及的衍生物在最边缘。
这类观点和其它类似观点就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这是很明显的。凡正确思考的人,谁不知道使得一个人成为属灵的,是信之生命,而不是信,除非这信已经融入他的生命?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所爱的,他都意愿并盘算;凡他所意愿并盘算的,他都会行出来,这才是人的存在或本质,而不是他所知道并思考,但不意愿的。人的这种存在或本质绝无可能通过思想调解和救恩,只能通过新生而变成另一种不同的存在或本质;而新生的实现要历经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因为他必须成孕、出生、重新长大成人;而这一切是通过意愿和行动,而非思考和言说实现的。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法老的长子”和“埃及人的长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前面已说明,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而是关于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埃及人的长子之所以代表这种信,是因为埃及人比构成大洪水时代之后的代表性教会的其他所有人都更精通有关教会宗教仪式的知识(参看4749, 4964, 4966, 6004节)。那时,所有仪式都是天堂属灵事物的代表。埃及人比其他人掌握更多关于这些事物的知识;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开始只爱知识。现在他们开始照当今的方式认为教会完全在于知道与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而不再是仁爱的生活。他们就这样颠倒了教会的整个秩序,一旦这种秩序被颠倒,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就不可避免地被歪曲。因为违背神性秩序应用的真理(如当真理用于邪恶时的情形,或在埃及人当中用于巫术的情形)对他们来说,不再是真理,而是从它们所用于的邪恶那里获得了虚假的性质。
通过埃及人当中的牛犊崇拜说明这一点。他们知道牛犊代表什么,即代表仁之良善。只要他们知道并思考这一点,那么当他们看见牛犊时,或当他们在诸如古人所办的那种仁爱筵席上预备牛犊时,或后来当牛犊被用于祭祀时,他们便以一种理智的方式进行思考,同时与天上的天使在一起,因为对天使来说,牛犊就是仁之良善。但当他们开始铸造金牛犊,把它们放在神殿中并崇拜它们时,他们以一种疯狂的方式进行思考,同时与地狱在一起。他们以这种方式将一个真实的代表变成了一个虚假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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